辰溪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8:41 信息来源:辰溪县商务局

辰溪县商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辰溪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总体部署,紧扣政务公开的核心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定期更新发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重点中心工作,通过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24条,内容包括机构信息、文件通知、财政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和办理程序。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已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未收到有关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切实把每一个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严把信息公开时间节点,对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拟稿人自查,负责人二审二校,分管领导最终审核,重点审校内容有无政治错误、错别字、敏感性词语、涉密词语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平台官方账号,未开设政务新媒体对外发布信息。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二是强化督查。把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督查计划,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切实提升工作能力水平。要求对所有上网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质量。四是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上级监测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整改,及时查缺补漏,抓紧整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认识程度、发布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下一步我局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

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具体举措包括:细化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大公开力度,对于应公开的信息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切的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围绕我局重点工作,扩展信息公开渠道,突出重点、热点问题,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提升公众的切身利益和知晓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与其他工作的融合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我局效能建设的促进作用,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具体措施包括:在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推进项目时,同步考虑信息公开的要求,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和透明;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机关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辰溪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辰溪县辰阳镇育才路县融媒体中心大楼八楼,办公电话:0745-5235675,E-mail:cxxswjbgs@qq.com)。

辰溪县商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