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09 00:00 信息来源:应急办
本手册主要适用于IV级应级响应。
1、应急响应
当出现轻度干旱时启动Ⅳ级响应。
全县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春季持续16~30天,夏季持续16~25天,秋、冬季持续31~50天;全县受旱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20%~40%;县城缺水率5~1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轻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Ⅳ级预警。
2、信息报告
2.1出现轻度(含)以上旱情,旱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天内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旱情或灾情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汇报,并报市防汛办,并做好续报工作。
2.2、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旱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旱情类型、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对已发生的旱情,速报内容还要包括灾害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应急响应行动
出现轻度旱情和灾情后,县人民政府立却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县区域内的抗旱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
出现中度(含)以上旱情和灾情后,由相应的上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部署抗旱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
县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分管副部长、县人大分管副主任、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和县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村工作部、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业经济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县物资行业办、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移民局、县水文站、县农机局、辰溪电力公司、县电信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轻度旱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具体执行,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会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对旱情进行会商,分析旱灾情。
(2)工作部署
县防指统一协调,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3)部门联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工作。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在受旱区域降低5%的灌溉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
县防指办公室:及时掌握旱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情况,发布旱情通报,向县政府、县防指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为县防指领导部署、指导抗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县抗旱防汛办提供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较大规模的人工增雨。
农业部门:负责调查农作物苗情,向县防指报告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
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
县商务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并定期向县防指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抗旱资金筹措、发放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做好受灾统计。
(4)灾民救助
旱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
对于受旱严重的地区,一方面继续狠抓抗旱工作,同时组织灾区富余劳动力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大搞多种经营生产,农业损失副业补。通过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转移,发展养殖业、经商等措施。
劳动保障部门要为灾民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确保不拖欠灾民工资。
(5)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对部分人畜饮水困难的地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公安消防部门、环卫部门,动用消防车、洒水车向人畜饮水困难的村组定期送水。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山区主要以开采地下水为主,沿河各乡镇以提引河水为主。在灌溉水源有限的情况下,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灌关键水。遇到严重干旱,则采取临时抗旱措施,适当发展喷灌。地下水埋藏较浅,开采容易的地方,积极发展打井取地下水,扩大节水型农业;在水资源比较短缺和提水成本较高地区要因地制宜,修筑塘坝等雨水集蓄工程,拦蓄地表水,蓄水保墒,为提供抗旱灌溉水源。
(6)资金保障
县政府将抗旱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县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水利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发放、使用,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
(7)信息报送和处理
县委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4、信息发布
旱情和灾情的信息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辰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5、 应急结束
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善后工作
县人民政府负责灾后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县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灾后对灾情进行评价。
附: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