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地震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2010-12-09 00:00 信息来源:应急办

本手册适用于Ⅳ级应急响应。

1 应急响应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发现地震灾害预兆,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2)发生因灾死亡3人(含)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3.5-4.9级一般地震灾害;

2 信息报告

2.1 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地震灾害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并告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2.2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震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对已发生的地震灾害,速报的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应急响应行动

一般地震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县地震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县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县人民武装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移民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局、辰溪电力公司等。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损失和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部门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县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县地震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震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由县人民政府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时,有关部门应做好如下应急处置工作:

1)紧急抢险救灾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及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救,消除隐患。

县建设局、县安监局、辰溪电力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障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供水、供气、供电、道路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督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县科技局负责提供地震资料信息,对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措施建议;协助灾区政府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处置工作,减慢和排除险情进一步发展。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监测、负责水利工程修复的技术指导和方案审定,以及地震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

县气象局负责对灾区气象条件、雨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适时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

4)治安、交通和通讯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震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管制的顺利进行。

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5)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局负责灾区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县移民局负责做好移民安置、救助协调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6)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安排、拨付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

7)信息报送和处理

县委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4 信息发布

地震灾害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辰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5 应急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由县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震灾害危险区,由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指挥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 善后工作

县人民政府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县科技局组织专业队伍对灾后重建的居民房屋选址区进行地震安全评价工作。

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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