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安坪镇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7 11:44 信息来源: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招标条件
辰溪县安坪镇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5]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以上专项投资,招标方式已由辰发改招【2015】23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辰溪县安坪镇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理项目
2.2项目编号: HCHN2016-03-23
2.3建设规模:2000.38公顷
2.4工程施工费:5682.83万元
2.5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十二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根据湘财建指【2015】5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十、十一、十二标面向地勘单位定向招标,项目范围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万元) | 备注 |
辰溪县安坪镇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理项目 | 第一标段 | 九岩坪村、瞿家人村 | 445.83 | 公开招标 |
第二标段 | 竹桥村、湄河湾村 | 451.64 | 公开招标 | |
第三标段 | 蒋家坪村、王家洲村、长路坪村 | 565.19 | 公开招标 | |
第四标段 | 迎龙村、翁鸡坪村、新屋场村 | 446.52 | 公开招标 | |
第五标段 | 蛮田垅村、辨溪村 | 441.10 | 公开招标 | |
第六标段 | 檀木树村、龙埠村 | 473.35 | 公开招标 | |
第七标段 | 园家坪村 | 571.08 | 公开招标 | |
第八标段 | 杨家坪村、园家坪村(护坎Ⅴ) | 527.65 | 公开招标 | |
第九标段 | 东冲湾村 | 450.43 | 公开招标 | |
第十标段 | 鸡鸣溪村 | 505.33 | 定向招标 | |
第十一标段 | 赵家溪村 | 369.58 | 定向招标 | |
第十二标段 | 铁沙溪村、猫儿溪村 | 435.03 | 定向招标 |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生态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建设资质。非地勘系统单位不能参与面向地勘系统定向公开招标的标段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项目;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有关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现场查询。如无法查实,报名不予受理;
3.7根据湘土整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压证管理,对其建造师证原件进行压证。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每月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所在地最少20天。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予以结算,扣质量保证金5%;
3.8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9开标时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三大员)需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10近三年内(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投标人应具备400万元及以上湖南省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项目类似业绩(提供项目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且网上可查询。
3.11投标单位应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在报名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2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辰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辰溪县支行
开户账号:4300 1506 0720 5000 1400
4.3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 “2015年辰溪县土地整治项目”(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于银行网络系统无法识别网上转账留言信息,导致无法确定投标项目名称等关键信息。投标人必须到银行柜台按照招投标公告确定的方式汇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5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报名时间:2016427至51,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报名地点: 长沙市金源大酒店29楼芙蓉厅(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摩天轮正对面。)
5.3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持①法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②本人身份证,③单位介绍信,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⑨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安全员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三大员最近12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保险缴费凭证(报名时现场网上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如查询不到不予以报名)⑪银行开具的保证金回单原件;⑫ 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⑬近三年内(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400万元及以上湖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或土地开发类似业绩(提供项目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网址查询⑭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件一); ⑮填写完整的辰溪县安坪镇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样本见附件二)等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壹套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应和正式投标时所提交的资料一致并注明所报名的标段。)。
5.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开标要求;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4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及辰溪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人: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97307629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731-85110062
附件一: 法人承诺函
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监管部门及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拟任项目部成员必须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每月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所在地最少20天。
五、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本项目为农村土地开发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当地关系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保证不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辰溪县安坪镇等三个乡镇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
招标编号:HCHN2016-03-23 名标段: 标段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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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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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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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证号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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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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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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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论 | |||
投标人要求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林业及生态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建设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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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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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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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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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要求 | 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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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缴费凭证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三大员最近12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凭证,网上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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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要求 | 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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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员要求 |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安全员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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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要求 | 介绍信(原件):报名人应是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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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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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银行开具的保证金回单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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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承诺函 | 法人承诺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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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原件要求 | 留存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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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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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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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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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
审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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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月 日 | |||||
备 注 | 带*号的为投标单位必填部位,其他为代理机构填写部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