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1 10:02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辰溪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33号)
辰溪县2013年龙头庵乡大村村土地开发项目
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8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辰溪县审计局对辰溪县2013年龙头庵乡大村村土地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辰溪县龙头庵境内,为辰溪县投资的土地开发项目,由怀化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3月下达了建设任务和预算(怀国土资发[2014]9号),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计划建设总规模57.34公顷,新增耕地48.67公顷。
该项目法人为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施工单位为湖南鸿信建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南千祥土地评估规划测绘咨询公司,监理单位为益阳市中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项目预算总投资
该项目预算总投资513.3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62.54万元,前期工作费24.4万元,工程监理费8.7万元,竣工验收费13.99万元,业主管理费11.47万元,土地培肥与耕种补助费54.75万元,林业可研费11.98万元,种苗费12.84万元,不可预见费12.63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实际完成建设总规模33.96公顷,新增耕地28.47公顷。实际完成投资2389933.16元,完成预算的46.56%,其中工程施工费1801882.66元,完成预算的49.7%。
(四)资金来源、资金拨付及资金欠付情况
截止审计时,该项目已收到财政拨入资金1841603.5元,已拨付项目工程资金1841603.50元(其中:付工程款1400000.00元,付林业调查费71316.00元,付土地培肥费320287.50元,付项目业主管理费50000.00元),欠付各项费用548329.66元(其中欠付:监理费43200元,项目可行性研究费18018.83元,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费55497.17元,工程验收费29731元,工程施工费401882.66元)。
二、审计评价
该项目建设和实施,治理了水土流失,防止土地蜕化和土壤污染,增强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有利于项目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了物质基础。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各项费用按预算确定的比例及实际完成的工程施工费用计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