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18:00 信息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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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农业农村局概况……………………(1) 第一部分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5)第二部分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
附件……………………………………………(13) 第五部分
辰溪县农业局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统计综合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统计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省级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协助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参与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③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④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辰溪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与计划财务股、改革与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综合管理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农田建设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辰溪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辰溪县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二部分
……(公开表格附后)
辰溪县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21364.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3393.63万元,增长168.03%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基本收、支增加及扶贫、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2019年度支出总计2007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80.83,增长167.81%。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基本收、支增加及扶贫、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其取得收入2136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64.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007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31万元,占9.22%(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487.47万元,占总支出的7.41%;公用经费支出36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81%);项目支出18227.48万元,占90.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共取得收入21364.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3393.63万元,增长168.03%,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基本收、支增加及扶贫、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77.7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580.83,增长167.81%。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基本收、支增加及扶贫、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7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80.83万元,增长167.81%,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基本收、支增加及扶贫、其他农业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0077.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77.79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9.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77.79 ,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基本支出1850.31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36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7.61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1509.79万元、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29.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245.5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4.26万元,几项合计超出年初预算的39.93%,主要是机构合并支出增加及退休人员费用不列入预算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项目支出18227.48万元,其中: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03.5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52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4.79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6万元、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1633.92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3299.74万元、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5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8.08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983.24万元、2130504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440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6105.08万元、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774.13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32万元),超过年初预算的3493.89%,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机构合并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6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6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5万元,决算支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5%,较上年同期增加2.11万元,增长8.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6.07,增长56.73%,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12万元,支出决算数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与上年相比减少3.96万元,减少27.52%,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7万元,占61.6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3万元,占38.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8个,来宾1775人次,主要是各项检查及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3万元,主要是汽车加油、维护及车辆通行费等支出,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1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的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作出评价,并且对每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申报、评估,实行跟踪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决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
绩效目标:①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②加强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③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④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为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管理2019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6万元,用于召开产业扶贫、大棚房清理整治及两区划定工作会议,人数77人,内容为产业扶贫、大棚房清理整治及两区划定工作;召开智慧农业辰农珍品交易中心筹备会,人数19人,内容为智慧农业辰农珍品交易中心筹备相关事宜。
开支培训费7万元,用于开展辰溪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人数51人,内容为研究创建工作当前主要任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知识培训等;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培训工作,人数68人,内容为“三品一标”概念、标志规范使用等相关知识;开展农资经营从业人员培训,人数104人,内容为种子法、农药、肥料管理及经营管理法规制度解读等;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人数3006人,内容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稻+鱼种养技术培训,人数71人,内容为稻+鱼种养技术培训;开展产业扶贫工作推进培训,人数63人,内容为产业扶贫工作相关事项培训。
万元。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统计综合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统计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省级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协助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参与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③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④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77.7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850.31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36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7.61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1509.79万元、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29.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245.5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4.2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8227.48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03.5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52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4.79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6万元、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1633.92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3299.74万元、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5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8.08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983.24万元、2130504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440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6105.08万元、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774.13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32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总额支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公务接待支出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补齐农业农村工作短板,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展态势,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产业扶贫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绩效如下:
1、推进产业建设,乡村产业振兴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定大宗农产品生产,稳定粮食、经作和蔬菜种植面积;发展稻鱼综合种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家企业获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总数达2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89家、家庭农场达180家;千里坪蔬菜基地蔬菜5个品种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并积极向上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辰溪稻花鱼文化节。
2、强化产业扶贫,农业产业扶贫取得新成效。
推进扶贫产业全覆盖,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覆盖;12个市以上龙头企业在30个贫困村建立产业基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均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59170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全面推行农业保险制度、建立贫困户利益抵押担保、严格产业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等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产业扶贫风险。
3、改善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家园焕发新面貌。
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户用厕所建设、省市县级村建设。在272个行政村建立完善2176人专兼职保洁队伍,完成农村公厕建设48座,改造3402户农村户用卫厕;完成山塘驿村、锦滨村、田湾村、船溪驿村4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村创建任务。
4、开展柑桔大实蝇、蔬菜病虫绿色防控工作。
创办1000亩柑桔大实蝇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开展双色诱蝇球诱杀柑桔大实蝇成虫等诱控技术试验;切实落实成虫诱杀和捡拾虫果两项关键技术;创办300亩示范区,针对瓜类蔬菜的瓜实蝇等主要病虫害全覆盖应用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实施省站指导方案,采用性诱、食诱、全降解色板等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研究探索,完善绿色防控技术。
5、夯实农业基础,农业发展后劲得到新增强。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高村准农田2.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建设0.11万亩。
6、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完成蔬菜水果基地和市场定性检测,合格率99.8%,未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了公消费安全。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预算执行基本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机构合并后业务量增大,公用经费缺口大,基本支出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2、项目支出资金繁多、任务重、压力大,工程类支出时间跨度长,影响预算执行力,有年内未执行完的情况。
3、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调整和优化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方向和机构,加强部门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