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16:10 信息来源:辰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为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管理。根据《辰溪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辰财绩〔2019〕15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评,现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宅和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县关于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的有关政策。2、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培育;负责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3、负责推动城市住房建设,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危险房屋管理相关工作。4、负责县域内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全县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6、负责全县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行为。7、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2019年度,我局在职工作人员46人,退休人员31人,内设机构为7个:即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房管股、住房保障股、市场监管股、网签与信息办公室、危鉴与白蚁防治办公室。
(三)2019年工作计划。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打通去房地产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棚户区改造的结合通道,加速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激活住房消费,加快建立我县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479万元,累计折旧243万元,净值23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25.9万元, 占68%;通用设备64.1万元,占13%;专用设备1.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49.7万元,占10%。无形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38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净值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788.25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2018年减少147.8万元,主要是:收费项目取消。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88.25万元,较2018年减少147.8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减少。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760.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6.7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376.64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829.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829.2万元,是用于我局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9年度收入760.76万元,上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1.77万元,2019年支出676.77万元,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1.04万元。
三、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较上年度比有大幅度下降,厉行节约,行政办公经费支出方面也有所下降,年终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度也有所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辰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