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扶贫办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9 11:01 信息来源: 辰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县扶贫办认真开展了201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辰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内设综合股、扶贫股、统计股、项目股等4个职能股室;下辖23个乡镇工作扶贫站。全额事业编制数24名, 截至2018年12月底,在职在编人员20人,退休人员9 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根据湘发改投资〔2018〕596号的文件精神。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项目为光伏发电能源补贴类,目前,辰溪县4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只有2016建设的10个站享受财政能源补贴,即锦岩村、石碧村、石溪溶村、店边湾村、松林溪村、灯草潭村、鸡岩村、坨地坪村、坪里村和茶田垅村,2017年建设的3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暂时还没有享受国家能源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全县2016年建设的10个村级光伏扶贫站享受财政补贴。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1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18年1月至12月的补贴金额总计为36.77万元,并及时发放到村到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①光伏补贴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湘发改能源〔2017〕808号要求,2018年光伏发电补贴补贴共计36.77万元,以每千瓦时0.53元的标准,发放资金36.77万元。已于2019年元月底之前资金拨付到乡财局通过乡财下拨到各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明确项目资金 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报账程序,相关票据附件资料齐全则办理 报账事宜,确保补贴资金挥发效应。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光伏发电补贴对照受益村按时每月将补贴及时发放到村,村根据受益贫困户花名册,再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光伏发电补贴项目严格按照湘发改投资〔2018〕596号的文件精神,实施光伏发电能源补贴。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实际要求和预算运行,在可控范围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无成本节约。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2018年光伏发电补贴项目,共计补贴金额36.77万元,按月及时拨付到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再拨付到受益乡镇村。(2)项目完成质量:补助对象准确率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1、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受益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人均收入。

2、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果为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目前,辰溪县4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只有2016建设的10个站享受财政部补贴,2017年建设的3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暂时还没有享受国家能源补贴。

(二)建议:1、加强业务人员管理。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光伏补贴项目工作,人员要做到固定。

2、2017年建设的3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暂时还没有享受国家能源补贴。请上级领导解决,以便发挥光伏扶贫发电站项目的最大效益。

 辰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