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6 11:19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我局现有在编人数119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退休人员40人,乡镇劳动保障站人员12人。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定、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着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县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辰(回辰)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1、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管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12、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13、承办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包括:人才交流中心;退管站;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力资源与就业培训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公务员局;人事股。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共取得收入113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92万元,增长10%,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增加。2018年度支出109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46万元,增长8%,支出增长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共取得收入113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7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共发生支出109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97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871.23万元,占总支出的80%;公用经费支出223.74万元,占总支出的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共取得财政拨款收入113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92万元,增加10 %,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09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46元,增长8%,支出增长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支出109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46万元,增长8%。支出增长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97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871.23万元,占总支出的80%;公用经费支出223.74万元,占总支出的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97万元,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0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  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未全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是响应中共中央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控一般行政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71.23万元,占总支出的80%;公用经费支出223.74万元,占总支出的2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额支出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较上年同期减少5.47万元,减少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 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较上年同期减少4.28万元,下降39 %;公务接待支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较上年同期减少 1.19万元,减少14%;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购置汽车0辆(未购置汽车),2018年末配备一般公务用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共计720人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74万元,比2017 年增加7.5 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在职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调资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