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6 10:02 信息来源:辰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辰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辰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4、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5、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
6、依法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职责。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8、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9、依法管理商标工作。
10、负责全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
12、负责全县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
13、依法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14、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依法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及技术监督工作。
17、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根据上述部门职责,辰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关,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举报投诉中心牌子)、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和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加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人事股、行政执法大队。按乡镇设立23个基层所,分别为:直属分局、火马冲镇所、孝坪镇所、黄溪口镇所、锦滨镇所、安坪镇所、潭湾镇所、修溪镇所、田湾镇所、小龙门所、柿溪乡所、谭家场乡所、龙泉岩乡所、大水田乡所、龙头庵乡所、后塘乡所、仙人湾乡所、桥头溪乡所、长田湾乡所、船溪乡所、上蒲溪乡所、罗子山乡所、苏木溪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辰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辰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收入总计2173.9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了36.38万元;2018年度全年支出总计2121.6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00.28万元。收、支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减少,相应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收入总计217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1.1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99.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额21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6万元,占总支出的86.52%;项目支出286.03万元,占总支出的13.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1.1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39.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8.8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03.09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度本单位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相应减少;2018年度工会经费尚未计提;2018年度7-12月份住房公积金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8.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87%,与上年相比减少103.09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单位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2018年度工会经费尚未计提;2018年度7-12月份住房公积金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94万元,占支出总额83.1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46.26,占总额11.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03万元,占总额4.34%;住房保障支出19.59万元,占总额0.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55.09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82万元,超预算63.73万元,超年初预算3.1%。其中:
1、20115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1556.46万元,支出决算数1569.76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0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年初预算数138万元,支出决算数7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2.13%。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控制支出成本。
3、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年初预算数70万元,支出决算数3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62%。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控制办案支出成本。
4、2011506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年初预算数30万元,支出决算数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消费者投诉网络更新本年度未更新。
5、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57.52万元,信息化建设年初预算15万元,共计72.52万元。支出决算数4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07%。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控制支出成本。
6、201179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年初预算数77万元,支出决算数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检测中心检验室设备未购置,因此支出相应减少。
7、2101099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70万元,支出决算数9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非洲猪瘟疫”整治,相应支出成本增加。
8、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数7.41万元,该项支出年初未纳入本单位预算。
9、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数238.84万元。
9、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41.11万元,支出决算数1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018年7-12月份住房公积金尚未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18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9.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89.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96.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10.69%,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30.20万元)。支出决算数27.63万元,完成预算的38.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为18.62万元,完成预算的44.33%,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9.01万元,完成预算的2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62万元,占67.39%,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本年度没有购置新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1万元,占32.61%,国内公务接待共计132批(次),接待人数为1127人左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发生。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负责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2018年度,我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
1、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2018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85万元,其中市场监管、红盾护农、商事制度改革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38万元,行政执法专项7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3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专项77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70万元。用于整治经济发展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行政,查处案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县,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计划完成罚没收入80万元,案件办结率达100%,案件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比率为0。打击传销,继续保持全县无传销行为发生。流通领域商品抽检300批次。消费投诉受理率100%。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绩效评价:根据我局主要工作职责,各相关股室(分局)及基层所在充分发挥职能的前提下,每个职能部门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打击传销,市场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质量强县等专项工作。
⑴、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先后实行了“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企业名称核准电子化自主申报、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审批等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开辟绿色办事通道,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大大降低,登记注册流程更为便捷。二是落实企业简易注销机制,今年共吊销僵尸企业23户。三是推动“最多跑一次”特色服务。全年共接待咨800余人次,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6507户(其中企业2381户,个体工商户14126户),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010户(其中企业373户,个体工商1637户),同比增长18%。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12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37户,办理企业备案登记、准迁登记、注销登记、增补证照、股权出质登记、“三证合一”共计177户,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⑵、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一是提升企业主体信用信息体系效能。全县应参加年度企业年报1326户,已年报1273户,年报率96%;应参加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681户,已年报640户,年报率93.98%;应参加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12491户,已年报12487户,年报率99.97%。二是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打造辰溪名牌。开展“品牌兴企”“质量强县”“融资助企”工程,把“一县一业一品牌”“一村一品一商标”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普遍模式加以推进。目前,我县拥有“辰溪金银花”“辰溪油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马德里商标1件。今年以来,正在积极培育辰溪县火马冲特禽养殖合作协会的“辰溪金凤凰”和辰溪县农业技术推广学会的“辰溪稻花鱼”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⑶、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一是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落实省、市随机抽查市场主体任务736户;以“八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加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强化商超、加油站、医院、农资、烟草等民生关注重点区域领域的执法办案水平,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确保全县消费环境持续健康稳定。二是强化食药监管,今年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预包装食品、基本药物抽检工作,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275批次,发布检测报告6期,合格率达100%;对流通环节食品类产品进行快速检测1440批次,合格率达100%;生产领域食品检测55批次,合格率达94.4%;流通领域桶装水、糕点、食用油、米粉、小食品、奶粉等重点食品抽样检测122批次,合格率达93.9%;药品抽检20个批次,合格率达98.2%;化妆品抽检10个批次,合格率达99.7%。全年共开展食品类执法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2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 家次,查处食品案件1起。三是狠抓质量监管,今年来,我局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行业实现全面监督检查。
(4)营造公正严厉的市场法治环境。我局重点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蔬菜、涉幼、涉老、预包装食品、各类餐饮等重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净化县域市场环境。我局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职能,我局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19起,举报8起,全部办结,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00余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99起,罚没款入库80余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既净化了市场环境,又确保了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3、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市场监管力量仍相对薄弱,受系统人员编制及数量限制,现仅能以中心所模式监管。
二是源头性、过程性风险大,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增多。
三是新技术、新事物、新业态对监管提出新挑战,代购、网购等新领域的监管隐患不断凸显。
四是市场监管体制屡次调整,基层监管人员思想波动较大。
4、今后工作打算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坚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按时如期全面推行完成“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简易注销登记和“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内容,全面激发我县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处理好企业、行业、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3)夯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治理体系建设。
(4)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积极创新消费教育引导的形式和内容,加强与媒体合作,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消费投诉和维权处理工作。
(5)深化执法处罚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两法衔接”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6)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强各领域质量监管工作,突出政府引导,部门督导,企业主导,大力提升全县质量总体水平,努力打造“辰溪质量”名片,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新动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2万元,比2017 年增加80.44万元,增长69.4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的车补在其他交通费中列支,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我局共有车辆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待交付公务用车平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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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