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06 15:18 信息来源: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目录

第一部分法制办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编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规划和年度计划,从法律角度对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校把关;

2、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3、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4、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

5、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组织、指导、参与全县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分析研究全县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和各办事处之间在行政执法方面的矛盾和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7、负责向县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8、负责审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向县政府申请复议的行政案件,代理县政府进行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9、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

10、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法制学习、宣传、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

11、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12、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辰溪县法制办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办公室: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与报告,组织有关会议等。财务室:负责经费预算、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建账、建卡和核算工作。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5.12万元,本年收入99.94万元,2017年度支出105.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79.2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共取得收入99.94万元,同比减少91.2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共发生支出105.22万元。同比减少92.3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55万元,占总支出的31.89%;公用经费支出71.67万元,占总支出的68.16%.全部为基本支出。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3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

2017年度共取得财政拨款收入99.94万元。同比减少91.2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度共发生支出105.22万元。同比减少92.3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共发生支出105.22万元。同比减少92.3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共发生支出105.2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55万元,占总支出的31.89%;公用经费支出71.67万元,占总支出的68.16%.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79万元,占95.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0.21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2万元,其中:2010307法制建设100.79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2万元,22102001住房公积金0.21万元,完成年初总预算的89.97%;未全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是响应中共中央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控一般行政支出。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共发生支出105.2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55万元,占总支出的31.89%;公用经费支出71.67万元,占总支出的68.16%.全部为基本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额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与上年对比减少79.11%,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无因公出国(境),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响应中共中央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控一般行政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购置汽车0辆,2017年末配备一般公务用车0辆,国内公务员接待21次,共计193人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7万元。比2016年减少31万元,减少43.25%,主要因为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部门独立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局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均按财政部门进行使用和管理,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全局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交通费、接待费、购置费等。“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县纪委和县财政的相关规定,在控制指标范围内使用报账。公务用车采取“一车一卡一台张”的管理方式,车辆维修必须在财政定点的维修厂维修;公务接待实行专人管理,公函接待,控制陪同人数,用餐严格执行财政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正式发票方可报账。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达到预期。

(五)因2016年12月31日前未设立独立财务核算,现从2017年1月1日起已独立核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点击下载辰溪县法制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