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9 10:01 信息来源: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为工伤保险提供管理与服务,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征缴、管理、支付及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审核、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信息管理、咨询与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主要负责文件收发保存、接待工作。  

2、审核股:主要负责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工作。  

3、征缴股:主要负责对参保单位的基金收缴;  

4、财务室:主要负责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本单位财务管理;  

5、老工伤股:主要负责老工伤职工待遇审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介绍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预算数131.12万元,较上年增加2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奖励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1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3.6万元,人员经费97.52万元。  

②支出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12万元,较上年增加2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奖励金增加。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131.12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职工个人和家庭慰问补助。  

②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党建专项经费0.4万元;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中心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13.1万元增加1.1万元,提高8%。中心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费、日常维修费、下乡及出差补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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