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16:48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辰政人〔2025〕4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玲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兼)、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免去郭泽华同志的县文物局局长(兼)、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杨泽武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绍平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戴晔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免去万兴文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龙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米小慧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总工程师职务;

肖桢同志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

何佳圆同志任辰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华同志任龙泉岩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爱宏同志任谭家场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舒自发同志任苏木溪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