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16:48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辰政人〔2025〕4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玲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兼)、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免去郭泽华同志的县文物局局长(兼)、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杨泽武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绍平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戴晔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免去万兴文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龙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米小慧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总工程师职务;
肖桢同志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
何佳圆同志任辰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华同志任龙泉岩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爱宏同志任谭家场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舒自发同志任苏木溪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