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辰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8-12-12 11:51 信息来源:辰溪县财政局
2017年9月8日关于印发《辰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辰政办法[2017]73】号文件,因行政管理需要继续实施,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原文件增加第四十条:县人民政府每年第三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类国有资产总量、结构、收益情况,国有企业高管履职和薪酬情况,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均为报告重点。
特此说明!
辰溪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