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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辰溪县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17:08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4-056596
  • 文号:辰政函〔2024〕228号
  • 统一登记号:CXDR—2024—000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9-12-31
  • 签署日期:2024-12-31
  • 登记日期:2024-12-31
  • 所属机构:辰溪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2024-12-31
  • 公开责任部门:辰溪县人民政府

CXDR—2024—00004                   

辰政函〔2024〕228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辰溪县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效提升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划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种类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种类包括水稻、玉米、油菜、棉花、薯类、豆类、烟草等农作物采收后的剩余部分,荒草、枯枝、落叶等生物质参照秸秆管理。

二、禁烧区范围及要求

(一)禁烧区范围

1.辰阳镇:东星社区、泡潭村、六弓塘村、柘坪村、桑木桥村、沙坪村、大洑潭村、桐湾溪村、陆家湾村、锦岩村、桐湾溪村、大坪村、到头园、牛溪、竹桥村、王家坪村、桑木桥村、进马溪村。

2.锦滨镇:锦滨社区、华中社区、大路口村、龙头垴村、花塘坪村、石碧村、装粮埠村、大路口村、龙头垴村、杨家湾村、紫金山村、木路口村、石溪溶村、新店村。

3.潭湾镇:潭湾居委会、马路坪村、三甲塘村、柞溪村、桥头村、麻田村、南庄坪村、蛇形村、西庄坪村、杨溪村、报木洞村、双桥村向家人、柏林村、石牌村、桥湾村、马路坪村六耳陀。

4.火马冲镇:沙堆村、罗家湾村、火马冲村、万寿村、兴隆村、大桥村、燕子洞村、山塘驿村、寺前铺村、山岳坡村、顾家坪村。

5.小龙门乡:龙门溪社区、中伙铺村、小龙门村、方子山村。

6.修溪镇:万家垴村、征溪口村、木洲村。

7.田湾镇:田湾村、铺里村、杨梅坳村。

8.船溪乡:船溪驿村、厂坪村、小溪河村、桐木冲村、长坡田头坪村、船溪驿村。

(二)禁烧区要求

在禁烧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荒草、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三、限烧区域范围及要求

1.未列入禁烧区的其他区域。

2.限烧区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禁烧时段:

(1)风速小、静稳、逆温等不利大气污染扩散的天气;

(2)下雨天或者秸秆潮湿不能充分燃烧的天气;

(3)当日19:00至次日7:00的夜间时段;

(4)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轻度及以上的污染天;

(5)环境空气质量当日实际监测连续出现三小时中度及以上的;

(6)县人民政府已经启动轻度及以上大气污染应急管控措施的;

(7)发布三级及以上等级森林火险预警;

(8)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时段。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巡查、劝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县城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巡查、劝阻工作。

五、其他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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