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12-30 16:58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1-000431
  • 文号:辰政发〔2020〕9号
  • 统一登记号:CXDR—2020—000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99-12-30
  • 签署日期:2020-12-30
  • 登记日期:2020-12-30
  • 所属机构:辰溪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20-12-30
  • 公开责任部门:辰溪县人民政府

CXDR—2020—00011     


辰政发〔2020〕9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县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发现《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紧急通告》(辰政函〔2020〕15号)、《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辰政函〔2020〕62号)、《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辰政函〔2020〕98号)三份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符,宣布废止。

有效期未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有关单位要做好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对需修改后执行的,应当宣布废止后重新制定。

附件:辰溪县人民政府确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辰溪县人民政府确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公布日期

登记号

1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紧急通告

辰政函〔2020〕15号

2020.2.6

CXDR-2020-00002

2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辰政函〔2020〕62号

2020.6.26

CXDR-2020-00005

3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辰政函〔2020〕98号

2020.8.27

CXDR-2020-00007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