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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马路市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14:36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0-002168
  • 文号:辰政函〔2020〕9号
  • 统一登记号:CXDR—2020—000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4-11-08
  • 签署日期:2020-01-06
  • 登记日期:2020-01-06
  • 所属机构:辰溪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工业、交通
  • 发文日期:2020-01-06
  • 公开责任部门:辰溪县人民政府

CXDR—2020—00001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马路市场的通告

辰政函〔20209

为深刻吸取湘潭“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全力整治全县道路交通领域内的顽瘴痼疾,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辰溪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对全县范围内的马路市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确保实现“有市场无马路、有马路无市场”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在国、省等主干道路,特别是在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沿线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对在上述路段沿线违规搭建、设置的亭棚摊点,各经营业主必须在2020年1月15日前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

二、禁止在各乡镇集镇马路沿线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自由贸易活动。有集贸市场的乡镇,各马路市场经营户必须在2020年1月31日前无条件入场经营。各马路市场经营户要积极支持配合马路市场取缔整治工作,自觉纠正违规经营行为,主动退市还路。

三、对人民群众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马路市场未取缔、未搬迁之前,不得终止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四、对于阻碍整治马路市场执法、无理取闹、暴力抗法或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马路市场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影响公路畅通的各类违法行为再次反弹。对拒不配合、继续违规经营的商户,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规强制执行并予以从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