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6 10:47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CXDR-2017-00005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辰溪县柳树湾段防洪治理工程开工的
通告
辰政函〔2017〕111号
为提高县城防洪能力,尽快形成县城主城区防洪闭合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工建设柳树湾段防洪治理工程。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及施工影响区域内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自2017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施工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届时另行通告)。
二、施工范围:沅江中南门陡码头至县一中(桩号:k0+500—k2+050,具体以征地红线图所定范围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在施工范围内,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涉及企业、群众及相关业主自行完成以下事项:在县征拆部门规定时间内拆除工程红线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撤离工程红线区域内除施工以外的所有人员;清理、转移工程红线区域内各类船只、物资设备、堆放物及农作物。
2.工程施工期间,在工程红线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继续从事生产作业、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放牧、游泳、游玩等一切与工程无关的活动;要做好家养牲畜管理,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聋哑人员,积极引导人群自觉远离并严禁进入施工区域;为确保大型工程车辆出入安全,对广电局门口至沅江河边公路实行交通管控,县交警、城管及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巡查,严禁车辆随意违章停放和摊位侵占公路摆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和方式阻挠工程施工或强揽工程,如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从重从快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3.工程施工期间,将对周边有关单位、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和影响,敬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相关事项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各涉及业主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