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2 16:14 信息来源:辰溪新闻网
以欧阳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辰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及罪名多,相关案件材料多。适逢端午节假日受案,必须在一个月办结,面对如山的案卷,杨秀山毫不胆怯,他觉得是挑战,也是机遇,更是对自己办案能力的一次大考,于是立下“军令状”,毫不犹豫地投入到这场啃硬骨头的“攻坚战”中。
22本案卷,10万字的证据摘录,杨秀山反复阅卷,拼接证据锁链,按照犯罪罪名,围绕犯罪构成要件,逐一抽丝剥茧,从堆积如山的材料中逐步精准锁定案情要点、厘清起诉重点。制作成字字斟酌、反复研修、精益求精的14页起诉书。在办案过程中,杨秀山与办案组成员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指导思想,把法律监督职责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成功追捕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法庭上,面对10名被告,10位辩护律师,公诉人胸有成竹,斗智斗勇,就证据的采信进行举证、指证、案件的定性与被告人和辩护律师进行了唇枪舌剑的长近10个小时交锋。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办案组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这都是基于杨秀山和办案组成员前期准备工作细致充分。2020年8月19日,该案顺利地完成了庭审,10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10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辰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赵茜娴这样评价道:“我觉得他平时工作的话是比较认真负责的, 有什么事情他都能够主动担当,他对一些工作中就是说细节地把握比较到位,还有就是在一些案件的讨论过程中比较有自己的看法,能够坚持自己的主见!”
“杨秀山同志参加检察工作以来能够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尤其是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他能够主动承担以欧阳某某为恶势力集团的犯罪案子,在办案过程中他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和联系,最终使该案圆满地起诉到法院并且得到有效的判决,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政治和法律效果!”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文杰如是说。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杨秀山一直做得多说得少,不计较个人得失,对案件不挑肥拣瘦。始终坚守检察业务的工匠之心,对检察事业的那份初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
说起这一路来的风雨兼程,杨秀山感触很深:“进入检察院工作六年来,我始终坚持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追捕追诉漏罪,漏犯,注重案件的并串研判,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