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7 00:00 信息来源:
12月6日上午,辰溪县举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交接仪式,标志着辰溪县食盐管理监督执法进入新阶段。辰溪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县食药工质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检验检测中心、直属分局和基层所负责人,以及县盐务管理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据悉,2016年4月,国务院以国发[2016]25号文件启动盐业体制改革,做出了系统的综合性改革部署。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省政府分别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31号)和《湖南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7]63号),规定分两步走完善全省食盐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即: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放开盐产品价格;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由食药监部门负责食盐专营行政职能,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现有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重新审核,同时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盐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湖南省省级食盐监管职能已于2018年6月29日进行了交接,怀化市市级食盐监管职能已于2018年9月26日进行了交接。
会议宣读了《关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县食药工质局与县盐务管理局负责人现场签署了职能交接协议书。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转化角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要认真落实好改革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对应市场,充分发挥食盐供应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合格加碘食盐的有效供应;要认真做好职能交接、人员安置,推动盐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