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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首次利用远程网络视频技术协助最高法院开展死刑提审复核

发布时间:2013-04-16 17:39 信息来源:辰溪县法院

“我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将你的案件报送我院复核,今天依法对你进行提讯,你是否听清楚了?” 41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北京通过网络视频对辰溪被告人阳某发问,声音清晰,视频效果良好。这是辰溪县人民法院在该院视频会议室首次利用远程网络视频技术,协助最高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阳某进行死刑复核。

    据了解,该案发于辰溪县,目前,犯罪嫌疑人被看押在辰溪县看守所。本案一审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将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这次远程网络视频庭审,辰溪县法院积极协调网络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设备,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设备测试。在庭审过程中,双方的语音和画面通过远程视频网络清晰顺畅实时传送,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提讯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讯问记录传真至辰溪县法院,交被告人签名确认后,再邮寄回最高人民法院。

采用视频形式协助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案件复核,此种方式不仅使被告人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而且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