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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奖!

发布时间:2011-11-03 00:00 信息来源:县安监局

 

    113,辰溪县安监局宣布,从即日起,凡举报本县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10003000元的奖励,并明确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继2010年出台《辰溪县安全生产举报暂行办法》后,进一步明确举报受理机构、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及奖励金额。

  据了解,举报范围包括本县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电力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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