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20 17:21 信息来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无小事,学生身体健康是大事。作为食品经营者,一定要履行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坚决把好食品进货关。”5月17日,县食安办主任丁公能在县第二中学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向经营户普及《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意见,为进一步净化我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此次由县食安办牵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城市执法局、教育局开展针对城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食杂店、餐饮店、小作坊、小摊贩的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分为两组进行,主要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货台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加工人员着装是否整齐,加工操作是否规范,店面卫生是否干净整洁,食品原料采购是否正规,“四防”措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抽查了学生消费频次较高的奶制品、饮料、豆制品、糕点、糖果等食品。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在执法检查时表示,我们下步将多措并举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宣传督促。加强《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和各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自律制度,把好采购关和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三无’等不合格食品和食品原料流入学校,进入学生的口中;二是疏通引导。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进行疏通,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三是打击规范。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是营造社会氛围,形成监管合力。邀请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加入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实现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动态监管,逐步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同监管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 此次整治行动共检查中小学校6家、幼儿园13家,食杂店83家,食品小作坊12家、小摊贩52家、小餐饮31家,查扣包装标识标签不全食品4个品种,共计200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