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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城区锅炉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5-05-07 17:11 信息来源:辰溪县环保局

为切实解决县城城区锅炉烟气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我县自51日起开展城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取缔燃煤锅炉,使我县县城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四步进行:51日至5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61日至930日为自行整改阶段;101日至1130日为强行整改阶段;121日至1231日为整治验收阶段。

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整治完成后,必须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对在整治期限内不按要求进行整治和没有完成整治的单位和业主,环保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坚决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