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02 10:13 信息来源:
扣薪还贷停职直至依法起诉
我县国家公职人员欠贷不还后果很严重
“自2013年11月起,对在信用社拖欠有不良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实行扣薪还贷......2014年3月底前仍未还清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县人民政府责成欠贷人员所在单位对欠贷公职人员实行停岗;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起诉!”
将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由500万元提升到5000万元,可有效缓解县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可大幅增加县财政的税收,从而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而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刚性指标是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
“信用社改制,清收不良贷款必须先行。”县委书记杨一中说。围绕2015年3月辰溪县农村商业银行挂牌的目标,我县出台了强硬措施清收不良贷款,重点突出国家公职欠贷的清收:信用社内部干部职工自借或为他人担保的不良贷款。必须在2014年元月31日前还清。凡2014年元月31日前未还清贷款(含担保)的,实行停职、停薪、停岗;在2014年3月前仍未还清贷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信用社依法解除与欠贷职工的劳动合同。
我县同时规定,对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强制还贷。自2013年11月起,对在信用社拖欠有不良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实行扣薪还贷,属企业职工的,由欠贷人员所在企业实行扣薪还贷。属离退休人员的,由县人社局根据县清收办提供的欠贷人员名册扣薪还贷。扣薪还贷期间,只留给欠贷人员基本生活费,剩余工资、津贴全部用于归还所欠信用社贷款。凡
据悉,县政法部门将依法打击携款潜逃、恶意逃废债务的欠款人。县法院成立了临时特别法庭,对清收领导小组提请诉讼的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做到快审快结,迅速执行到位。
据了解,我县的目标是2013年底清收不良贷款3000万元,到2014年8月底完成清收8000万元,2015年3月农村商业银行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