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18 12:21 信息来源:县农信信用联社
会议现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晓明讲话
辰溪农村信用社自成立已有62年,现拥有基层网点27个,员工246名,是我县覆盖面最宽、服务人员最多的金融机构。几十年来,县农村信用社一直是广大农民接触最多的金融机构,近三年我县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各类贷款31410笔,累计11.2亿元,支持农户28104户,深得农户信赖。
2012年初,湖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县市要尽快启动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根据省政府《意见》,我县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于去年下半年正式启动。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总额达1.89亿元,贷款不良率达18.64%,高出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控制不良率16.4%,成为我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最大障碍。
为切实加强内部清收工作,县信用联社先后召开4次全体会议就清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下发了《辰溪县农村信用联社个人责任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实施方案》和《辰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三违” 贷款清收工作管理的补充规定》。在本次会议上,信用联社又明确了两个责任追究,一是行政责任追究,二是经济责任追究,以保证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刘晓明在这次信用社内部清欠会议上要求,“正人必先正己”,在展开不良贷款全县清收工作之前,信用社内部清欠工作必须先行。信用社员工要“全力以赴,倾尽其能”搞好自身责任贷款清收,特别是对假冒名、借名等违规违纪贷款,必须100%清收到位。凡是在规定期内不能全额偿还到位的,要采取最为严厉的处理措施,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