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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重典”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2-01-13 09:12 信息来源:

 

项目建设在哪里卡壳,板子就打到哪里
辰溪“重典”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推进不力者轻则通报批评,重则“摘帽”
  
   “在项目建设中被通报批评2次的,由县纪委监察、组织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该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被通报批评3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被降职或免职。”1月12日,包含多项严厉问责措施的《辰溪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启动了辰溪重典推进项目建设大幕。
  抓发展必须抓项目!辰溪今年筛选确定了51个重点项目和6个预备项目,总投资218.1亿元,年内计划投资41.4亿元。为强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该县成立了县委书记杨一中挂帅的工作班子,设立了项目推进办,研究出台了《协调推进管理暂行办法》,以铁的措施纪律来规范推进项目建设。该县从优化服务入手,统一设立重点项目建设服务窗口,明确一套班子,实行定岗定责,专门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行政许可权在县本级的,缩短办结时限的1/3予以办结。并实行项目定期调度制度,县委一年调度两次,县政府一个季度调度一次,牵头县级领导每月至少调度一次负责的项目,牵头单位至少每半个月调度一次,项目法人每周至少调度一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该县同时严格实行项目调度函制度,牵头单位在项目协调推进中需要哪个单位尽快落实相关工作的,可致协调推进函给哪个单位,受函单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必须无条件地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调度函发出后,在哪里卡壳,板子就打到哪里。在此基础上,配套出台了严厉的问责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制度,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或项目资金违规使用,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直至降职或“摘帽”,重则追究法律责任。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将依法取消县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并严格执行相关处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