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14 00:00 信息来源:本站
10月13日,在县十四届人民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经过数年时间酝酿、半年时间起草、历经多次讨论修改的《辰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草案)》获高票通过,标志着我县人民政府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董伟就《规则》(草案)作修订说明
2007年,我县人民政府曾制定出台了《政府工作规则》,但是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与国务院和省、市新出台的政府工作规则相比,原先制定的《规则》内容不够完整现象日益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有序开展。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规则》。
今年4月,县政府办组织有关工作人员,针对原先制定的《规则》存在的不足,着手修改。修改期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杨一中高度重视,对修订的《规则》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遵循原则、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条款设计等,提出了指导意见。随后县政府办又逐条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修改,期间五易其稿。
5月31日,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规则》(送审稿),提出了大量宝贵意见。此后县政府办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对《规则》又进行了三次修改,期间多次送县有关领导及县法制办审核。10月,《规则》(草案)形成。
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分13章77条,分别就政府组成人员职责、政府职能、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层级管理、会议制度、公文审批、督查督办、内事外事活动和作风纪律进行了全面规范。《规则》的出台,将对贯彻执行党十七大提出的“形成权责一致、公平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