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大洑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7 14:0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辰溪县大洑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编:419500

联系电话:0745-7848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6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辰溪县大洑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大洑潭村

建设单位

怀化鑫磊石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大洑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89410m²。建设内容包括:露天开采区、工业场地、排土场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环保设施等,产品为碎石、机制砂,生产能力为60万t/a。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5万元,占总投资20.3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水治理。厂区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周边农灌,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采场矿坑雨水等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加强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对于生产区、原料棚、成品区、装卸等无组织粉尘采取搭棚全封闭、设围挡、厂区全面水泥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破碎站破碎粉尘采取厂房封闭、喷雾洒水、风机集气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碎石加工车间破碎筛分粉尘治理采取厂房全封闭、喷雾洒水降尘、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经风机集气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对于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加盖篷布遮盖和防尘网、限载限速行驶、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合理规划排土方案、减少堆放面积和植被破坏、分层压实等措施达到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检修保养。采取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车间封闭、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采用深孔多排孔微差松动性爆破,严格控制装药量,微差间隔时间,禁止夜间爆破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矿山剥离物、车间降尘、污泥、表层土等暂存,后期用于矿区建设场地平整、复垦复绿、矿区低洼处回填或道路修复。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排污口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设置统一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