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辰溪县工业项目投资优惠与奖励暂行办法
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chenxi.gov.cn 2009年05月31日 点击数: 字体:[ ]

 

辰政发〔200819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辰溪县工业项目投资优惠与奖励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辰溪县工业项目投资优惠与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辰溪县工业项目投资优惠与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鼓励企业向园区集中,努力把火马冲工业园建成全县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平台和工业经济的增长极。

第三条  来项目由县商务局和火马冲工业园管委会进行初审,经确认备案后,颁发县政府统一印制的《辰溪县外来投资企业证书》。

第二章  投资导向

第四条  依据我县独特的资源优势,重点鼓励和扶持以下重点投资项目:有机化工原料(电石)及其配套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矿产资源深加工项目;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建材及其他加工业。

第三章  土地使用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其缴纳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款(不含拆迁费用)的50%,从其投产后上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中分5年返还。

第六条  凡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其缴纳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款(不含拆迁费用),从其投产后上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中分5年全额返还。

第四章  财政扶持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收益28%的实有部分,前3年每年按25%的比例奖励给企业;其缴纳增值税地方收益25%的实有部分,前3年每年分别按50%40%3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对高新技术、资源深加工、高附加值及环保型项目,县人民政府实行一事一议,还可再提高1—10个百分点的财政扶持。

第五章  规费减免

第八条  项目建设期间,除上交中央、省、市的收费外,县本级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下限的20%收取(工业园10%),服务性收费按标准下限的40%收取(工业园30%)。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产后除排污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年内一律按20%的比例实行统收分拨

第六章  优质服务

第九条  实行项目报批代办制度。县商务局和火马冲工业园管委会牵头办理各类投资企业的立项、审批、办证等手续。审批权限在县内的,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权限在市及市以上的,依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规程尽快办理。

第十条  行影响投资环境严查制度。县监察局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明确专人受理。对阻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第十一条  实行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列为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第十二条  凡落户本县的投资项目,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将积极做好工作,尽力在信贷、融资等方面争取上级的政策扶持。

第七章  引资奖励

第十三条  设立辰溪县招商引资奖励基金,从2008年起,县财政从当年新增的各项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中提取5%左右,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门用于县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奖励招商引资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第八章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必须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并照章纳税、达标排放。否则,不能享受财政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  投资项目的用地规模,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标准进行核定。享受优惠的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期未满出现转让、出租或因抵押套取现金而造成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当补交土地出让金和优惠价款部分。

第十六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资金,专门用于火马冲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  县内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适用于本办法,国家限制类、特有资源类以及水电类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与辰政发〔200213号、辰发〔200525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主题词:工业  优惠政策  办法  通知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811日印发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原创 责任编辑:
更多>>

最新专题

  • “一化四建”专题
  • “两会”专题
  • 规范权利运行
  • 创卫专题
  • 建党90周年专题
设为主页|联系我们|网站地图|收藏本站

Copyright(c) 2008-2012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enxi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辰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辰溪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辰溪县人民政府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0205958号

电话:0745-5230357 邮箱:253442977@qq.com